根據《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第 10號令)有關要求,按照“合法合規、公開規范、高效便捷、公益服務”的原則,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組織編制本服務指南,旨在有效指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通過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發布媒介”)準確、高效、便捷、免費發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依法規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媒介的服務;切實保證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這一招標投標制度創新舉措,以及“互聯網+”招標采購的具體行動落實到位,使市場主體各方真正獲得這一改革的成效。
本指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編制,包括發布程序、信息內容、發布職責、核驗確認等要求,以及相關問題處理等內容。
本指南現予公布試行向全行業征求意見,相關主體和平臺試行指南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予2018年1月15日之前反饋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以便修改完善。